11月27日上午9:30,我院思政部组织笃行社、模拟法庭成员、部分班级同学等共40名学生代表,由思政部郑继海主任带队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此次庭审案件为故意杀人的刑事案,特殊性在于是儿子杀害父亲。首先,书记员宣读了庭审纪律以及在庭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要点。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和辩护人通过对被告人的不断发问、被告人的回答,以及一系列的证据,还原了事件发生的经过:被害人与被告人系父子关系。父子二人一直关系紧张。2012年6月5日晚,被告人因嫌其父看电视太吵,影响其休息,将电视机遥控器扔到楼下,于是被害人拿一把菜刀将被告人平常上网的电脑线砍断,被告人恼羞成怒抢过被害人手上的菜刀将其砍伤致其死亡。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围绕罪名构成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展开激烈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被告人懊悔不已,泣不成声。
针对此项活动,思政部从四个方面精心组织和实施,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效果:
一是精心选取对大学生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思政部选取儿子杀害父亲的刑事案件作为本次活动的旁听案件,不但对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起到很好地促进作用,而且能够启发学生深入思考如何处理人际关系、弘扬家庭美德等问题。
二是有针对性的选取学生代表。学生代表的选取注意选择不同系、不同专业、不同班级,以尽量扩大覆盖面,同时组织模拟法庭成员前往观摩,为其后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每位参与此次活动的学生提交书面感想。从中了解学生通过此项活动学习到哪些知识,受到哪些启发,以更好的组织和开展今后的类似活动。
四是由学生代表在课堂上发言,教师进行点评。由学生代表在讲台上详细谈自己的亲身体验,不但惠及所有学生,而且更有说服力,更有教育意义。
庭审结束后,从学生代表的书面感想和发言来看,同学们普遍反映收获很大。同学们对于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法院审判以及律师辩护有了直观认识,对于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如何运用证据有了深刻体会;通过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法庭审判活动,了解了法院在案件审理时对证据认定的标准,进一步增强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部分同学更是对于家庭矛盾的解决、人与人的沟通、子女教育等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这极大的增强了我们《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实效性。
庭审现场(转载)
认真旁听庭审的学生及教师(转载)
认真旁听庭审的学生及教师(转载)